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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警方挖山14天,三年悬案一朝告破,这背后到底是一起怎样的案件?

2018-01-09 浙江法制报

被埋深山三年后,连参与埋尸的嫌疑人都已经认不出当年的那座山头,桐庐警方硬是挖山近半个月,终于找到遇害者的尸体。


真相令人胆寒,罪恶终究无法被掩盖和埋藏,犯罪团伙成员一一被捉拿归案并受到严惩。涉案者中,1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桐庐警方披露了这起案件侦破始末。


迷  踪


王某,1986年出生,湖北人,生前入赘到四川做上门女婿,并一直在外打工谋生,他与妻子育有两个孩子,每年王某都会与家人过春节。


2016年5月17日,王某湖北的家属通过电话向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称王某两年前到杭州后一直下落不明,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帮忙寻找。

资料图


那是2014年1月的一天,离春节还有20多天,王某跟家人说要从广州转到其他地方打工。一周后,家里却突然接到王某打来的奇怪电话,大致意思是说他被骗了。王某的家人事后回忆,因为接电话时自己身边比较吵,通话时间很短,匆匆说了几句就挂断了。此后王某的电话再也没人接,后来干脆打不通了。


之前听王某提起过,他要去打工的地方是杭州,此后家人赶到杭州找过很多地方,但一直都没有打听到下落,王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又过了两个春节,依然没有王某的任何消息,家人预感王某可能出事,于是向杭州警方求助。


谜  案


王某的家人告诉杭州警方,在接到王某最后一个电话中,他提过“富春”二字,但到底是富春街道还是富春路,并不明确。


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开始将线索转给富阳警方,富阳警方经过查找,没有发现王某的任何信息。之后,线索转到了桐庐警方手上,因为桐庐有条富春路。


这时离王某失踪已经过去了两年半,查找过程中,视频监控等新型侦查手段根本不起作用,难度犹如大海捞针。


调查中,桐庐警方唯一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就是王某在失踪前的2014年1月8日购买过一张从广州到杭州的火车票,但仅凭这张火车票也无法确定王某是否来过桐庐。时值G20峰会安保期间,桐庐刑侦大队民警克服警力少、任务重的困难,围绕王某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同时,对报警人反映到的相关人员展开调查。


王某家人曾提到,王某可能被传销人员控制。据此,办案民警翻出此前的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案卷,试图寻找到线索,甚至到监狱找到曾是传销团伙成员的服刑人员询问情况,结果也没有得到关于王某的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破  局


桐庐警方并没有放弃,决定调整侦查思路。2016年6月中旬,办案民警赶到王某妻子的老家四川调查。王某的妻子告诉民警,在王某出生地,有一位老乡刘某听说过王某的一些情况。


民警在湖北宜昌找到刘某后,对方提供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线索——刘某曾在2014年4月被限制自由,并被非法拘禁在桐庐,期间听说王某也遭遇了殴打。刘某还向民警提供了部分知情人员的简要信息。


就在2014年,桐庐警方会同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传销整治,通过当年的一系列行动,桐庐县的传销窝点几乎全部被端。刘某提供的人员早已离开桐庐,散落在全国各地。好在当年警方对所有人员都进行了登记,所以陆陆续续找到了部分知情人员,他们也都印证了刘某的说法。


调查中,桐庐警方了解到王某家庭和睦,他也老实本分,从没与人发生矛盾纠纷,也没有债务。民警分析,王某遇害的可能性较大。于是,桐庐警方立即启动疑似命案侦破机制,于2016年7月成立专案组,对王某失踪案件开展彻查。


“无犯罪现场、无痕迹现场、无因果关系。”作为此案的主要负责人,桐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叶卫东用“三无案件”来形容接手案件时的情况,虽然警方把这起案子当成疑似命案来查,但掌握的线索实在太少,连立案的条件都不够。


桐庐县副县长、公安局长荆慰多次牵头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前期取证材料进行整理。大家发现,刘某也有被非法拘禁的情况,且王某案中涉及的大部分成员与刘某案中嫌疑人员相同,专案组决定,围绕刘某被非法拘禁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金华成功抓获了案件的第一位知情嫌疑人胡某。根据胡某的供述,警方辗转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等地取证,取得了以王某、陈某、廖某为首,肖某、满某等人参与的传销组织对刘某实施非法拘禁的犯罪证据。


抓  捕


5个抓捕组,分赴湖南、湖北、四川、山东等地抓捕,直到2017年1月初,8名涉案人员到案。

警方展开抓捕行动


桐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程平说,寻找证人和抓捕嫌疑人的过程都遇到了非常多的棘手问题,比如那些曾经被骗到传销组织的证人,当民警找上门时,他们非常抵触,不愿意说,后来才知道,这些人曾经受到传销组织的骨干威胁,如果他们把做传销的事情说出去,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就麻烦了。


民警只能不厌其烦地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这些嫌疑人大多都在偏远山区,一路上尽是悬崖峭壁、烂泥石坑,程警官说,杭州一个区到另一个区开车可能就十几分钟,但在云南四川交界处抓捕,从一个乡到另一个乡,却要花上五六个小时。


算了算,办理这起案件来回奔波的路程,每个参与的刑警都超过1万公里。欣慰的是,警方的努力没有白费。


2017年1月初,桐庐警方找到案件的一名关键人物杨某。杨某交代,他曾帮助掩埋王某的尸体,而尸体被埋在离桐庐城区二三十公里、人迹罕至的深山里!


定  案


根据嫌疑人杨某和陈某的指认,警方找到了埋尸的大山,但是又一个像大山一样的障碍摆在眼前——据当地村民反映,大山在两年前被改造为梯田,山体和原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许多地方都覆盖了好几米深的泥土。到现场指认的嫌疑人也傻了眼,更别说找到确切的埋尸点。

警方在案发现场


专案组每位成员心里都清楚,如果不能找到王某尸体这一关键物证,就无法证明他已死亡,不仅专案组近一年来的辛苦工作会付诸东流,更无法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因此,即便摆在面前的是一座大山,专案组也要把它一掘到底。


两名嫌疑人指认的是两个方向,一个指南面,一个指西面。民警将这两个地点之间圈为可能埋尸的范围,面积相当于10亩地。时值年关,山上天气寒冷,还下着雨,面对恶劣的现场环境,民警和技术人员每天早出晚归,在冰冷的荒山上一待就是14天。

警方开展搜寻工作


专案组调来2台大型挖掘机协助工作,因担心挖掘机动作大会破坏尸体的完整性,大家对每一铲泥土都仔细甄别,生怕漏过任何一样有价值的物证。

警方展开搜寻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1月17日,也就是挖山的第14天早上,专案组终于找到了,挖出了一具腐败的男尸。


尸检证实,男尸就是失踪的王某。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双侧肋骨多处骨折,致命伤为肝脏破裂。这意味着,王某生前遭受过殴打。


判  决


被害人被骗入传销团伙后遭遇惨无人道的殴打致昏迷,犯罪团伙成员不将王某送医救治,而是待其死亡后埋尸深山,企图将罪恶掩盖。2017年底,杭州中院对这起因传销引发的故意杀人案、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初,王某被传销团伙成员以做隧道工程为名,骗至桐庐。在传销窝点内,王某和其他刚被骗入传销组织的被害人一样,遭到贴身看管,人身自由和通讯都被限制,王某被强迫交款并加入传销团伙,如果不服从就要遭到批斗。


一周后,王某借打电话之机,向家人透露其被骗进传销组织,被发现后只穿一条内裤的王某遭多名传销团伙成员掌掴和拳打脚踢,直至倒地昏迷。


传销团伙成员并没有因此收手,反而将现场音响调大以掩盖被害人王某被打骂的声音,在得知王某得不到救治必死的情况下,传销团伙负责人仍指令不得将王某送医,直至王某死亡。


随后,犯罪团伙成员用电动车将王某的尸体埋藏于桐庐县瑶琳镇后浦村大庙自然村的深山里。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判处传销团伙负责人王某某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谭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其余与王某死亡案件有关人员,也分别被判处刑罚。


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赵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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